关于 2025 年度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(国标委联[2019]1 号)《浙江省风景名胜区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(浙景协[2025]10号)的规定,浙江省风景名胜区协会向社会公开征集团体标准项目,经协会标准专业委员会评估和专家组审查,对《浙江省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编制导则》等 4 项团体标准予以立项,名单详见附件。
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编制,严把质量关,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。在 2026 年 9 月 10 日前完成标准送审稿及相关附件提交秘书处申请技术审查。
联系人:章倩瑜, 电话:13868015000;
电子邮箱:ppazchina@163.com
附件:浙江省风景名胜区协会 2025 年团体标准立项名单
浙江省风景名胜区协会
2025 年 10 月 20 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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